公开售卖暗纹东方鲀南京一企业被惩罚


     

  据行政惩罚决定书,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之,鉴于案件查询拜访过程中当事人初度违法,违法行为持续较短,货值金额较小,未形成风险后果,且当事人积极共同查询拜访处置,照实陈述违法现实并自动供给材料,认实进行整改。经该局分析考量,决定对当事人做出行政惩罚决定如下:尚未发卖的暗纹东方鲀5条,违法所得20元,罚没款合计10020元上缴国库。

  经该局进一步查询拜访,当事人虽已打点停业执照及相关食物运营存案,食物运营许可证、养殖河鲀相关证书及查验演讲等材料,但其于2025年8月20日购进的6。8公斤暗纹东方鲀中,已有5公斤以每公斤60元的价钱对外发卖,该产物进货单价为56元/公斤,货值金额共计408元,当事人从中获利20元。

  1月8日,记者从国度企业信用消息公示系统(江苏)领会到,江苏省南京鱻鑫水产无限义务公司因运营国度明令出产运营的食物。